浮玉微尘

玉尘/一个以畸形的词句来掩饰傻白甜无内涵文本的劣质写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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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空就在脚下,积水是柔软的镜面,覆盖着黑色的花岗岩,靠电气闪耀的霓虹灯在水波潋滟中碎如落花,并随着星河的一路延伸,渐渐消失在了镜子里。

“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条路,在这个动不动就起二十层打上高楼,到处都闪灯的城市,想要找一条没有灯光打扰的路太难了,太难了。而且就算远离了浑身发光的高楼,它们的光也能追到千里之外,将整片天空都变得亮堂堂的。”

李白牵着杜甫的手进了一个类似市民公园的地方,宽敞的步行道被分成了两半,一半是凹凸不平的鹅卵石,一般是红色塑胶,上面用白漆做的记号已经淡去。塑胶跑道旁边的风景在时刻变化着,从稀稀疏疏的几丛杜鹃花再到五六棵枫树,白杨如同士兵整齐排列,最后守护在林间深处的是梧桐,横贯交错的枝丫是礼刀。

“进去吧。”

李白带着杜甫一头扎进了梧桐树深处,那里没有光没有路,脚下软绵绵的,尽是梧桐的落叶,与鞋底摩擦“沙沙沙”地响。杜甫一路走得磕磕绊绊,他不知道下一秒哪里会怼过来一根树干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脚尖会踢到躲在落叶底下的石头,胸膛里的一颗心好似被悬在了黑夜中的林子里,无法自主地随着风吹的方向晃动,而拉住自己前进的那个人却成了一个目能夜视的“神人”,哪里长了树,哪里会冒出一颗蘑菇,他都了解得清清楚楚,明明是他在躲着树在跑,可是在杜甫看来,更像是草木山石在自动为他让路。

“到了到了!”

不知过了多久,李白兴奋大叫起来,往前一拍,拨开了挡在他们面前的最后一根枝丫。梧桐消失的边界线,连接着一个约莫两米长的矮坡。李白看都没看,握紧了杜甫的手,摆出滑滑板的姿势,滑了不到一米,又转为小跑,下了矮坡,迎接他们驻足的是一个开阔的广场。这儿还没有被退休的老人家发现,静悄悄的,连路灯都少的可怜,凹凸不平的石板地上,捧着一汪湖泊般的积水,将整座城市的星空都抱进了怀中,那些偶尔倒映入星夜里的路灯,倒成了一个满月。在水里,“星月”打破天空众星捧月的定律,“月亮”成了卫士,在星海的周围驻守。

李白问:“你的鞋子防水吗?”

杜甫一怔,低头去看自己的鞋面,黑色帆布鞋上,鞋带被绑得整整齐齐,答案已经很明显了。无论杜甫给出什么样的答案,结局都是一样的。李白拉过他,一脚踏进了星空,走在了星轨之上,踩碎的水花冲撞了几颗星星,过了一会儿星域才恢复原样。杜甫也不反抗,任对方牵着自己,他想知道,李白还能做出一些什么他意想不到的事。

两个人在积水上四处狂奔,圈圈水波交错,溅起的水花浸透了鞋子,打湿了裤脚,甚至在衣边袖口点染出了碎花。

 

“找到了!”

李白倏地刹车,差点让杜甫一头栽倒在水面上。

“千万别动啊,不然就看不到了。”

为了不破坏自己找到的星斗,李白轻手轻脚地靠近目标,可鞋子与水面接触、分离荡起的水纹还是将他找到的星星扭曲了片刻,靠近以后,倒影就变得不清晰了,没法,两人只好抬头看天上的正主。

“是牛、女吗?”

杜甫试着猜了猜李白心中所想。

“没错正是这个。”

李白先是对杜甫的聪慧报以微笑,随即拉着人去找下一颗。

“看,北斗的斗柄已经指向西了。”

“‘人生不相见,动如参与商’,参宿在此。”

虽不知此番寻星之旅意义为何,但杜甫还是被李白勾起了探索的兴致,忘了鞋袜被雨水的不适,比拼谁能从被霓虹灯灼烧的天空里寻到更多的星斗,溅起了一朵又一朵水花,涟漪反复荡破脚下的星空。

当真正的月亮破云而出,两个追逐的人才终于在积水里跑得累了。李白带着和自己同样湿漉漉的杜甫在来时的矮坡上坐下,凉风徐来,冻得人瑟瑟发抖。大作家没有离去的念头,小编辑也不好赶人,只能陪着对方继续吹凉风,凝望星河一路流到尽头。

地面星河流淌的尽头即是广场的尽头。

杜甫忽地发现,地平线之上竟耸立着一座“童话城镇”,在黑色的铁艺围栏的庇护下,城堡拔地而起,彩虹轮流在上面涂画。颠簸的船借来海的蔚蓝装点风帆,摩天轮缠绕着紫色的灯盏,四处散落的小屋有着红色的蘑菇屋顶,纯白的墙,墙上的鲜花彩绘在暖黄色的投射下缓缓绽放,雨雾冲淡了电灯的锐利,揉出一片柔和的光芒照亮夜空,将城镇拢进了恍若梦境的方寸世界。

“这就是我们第一次碰面的地方。”

李白伸手戳了戳小镇的轮廓,干笑几声。

“明明进去时觉得那里又吵又乱,结果出来了远远望着,又让人感觉那里就是纤尘世外桃源,果然是距离产生美吧。”

“你那个时候坐在那里发呆是因为?”

“很简单,就是写不出来了。”

李白两手一摊,大大方方地承认了。杜甫凝视着他含笑的侧脸,忽觉耳畔划过一道流星。

“听起来和我流传在外的天才名头很不相称是不是?但事实就是,我曾经和许多人一样,在书海里埋头苦读,今日的成就,三分出自诸子百家,三分是自然天物,三分是真情感怀,至于还有一分……”李白故作神秘,笑嘻嘻地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唇边,“剩下的就是天赐的灵感了。”

流星落进后生的胸膛,在他的心头点出片片涟漪。

“学生时代,我不指望靠着写作谋生,因此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写,自由自在地写,文字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,不是我创作出了它们,而是它们借着我的笔来到了人间。”

李白捡起了一块石子,在积水上打水漂,一步、两步、三步,石头掉进星海里无处寻觅。

“可是,当写作成为了谋生的手段,字句不爱来我的笔下做客了,一个两个的都闭门不出,得要我亲自上门去赶,想要拥有纯粹的快乐几乎是不可能的了。”

李白往后倒,躺到了身后的草地上,一只手垫着后脑勺,陷入了碧草。午后的雨珠挂在草叶上,顺着叶子低垂的方向落下,打湿了李白的衣裳。

“无论你的文章诗句如何精妙绝伦,都不可能赢得所有人的喜欢,但为了生存,我必须赢得大部分人的喜欢,有时候,他们喜欢的,不一定是我自己满意的,我自己喜欢的,不一定是他们想看的。”

杜甫双臂抱膝,静默不语,在这一方面,他与李白有着同样的体会。能自由恣意的日子只在学生时期,打工和奖学金可以撑着他完成学业,他可以不在乎稿费多寡,也不用在意文字能登上的舞台如何,夜深人静之时,他可以躲在被窝里,一字一句地敲下自己的所思所遇,借着文字来对抗被家境压垮的日常。可当走出象牙塔,他就不能再随着自己的心意胡来了,成为作家有朝不保夕的风险,因此,他将自己攒了厚厚一沓的文稿压在行李箱的最底部,转而上门应聘每月能保证基础工资加绩效奖金的编辑。

“也许现在有不如意的地方,可是我还是想抓住创作时的那份快乐,哪怕只有一点儿。”

作家朝天空伸出手,揽月摘星,微弱的光芒在指缝穿来穿去。

杜甫摸着发闷的胸口,说:“你现在已经是本社不可或缺的台柱了,就算少写一两期也不至于活不下去吧。”

“诶呀,这可真是……”李白笑叹一声,从湿漉漉的草地里起身,有种被抓包的窘迫感,“虽然难受的时候变多了,但我还是沉迷、享受作品完成那一刻获得的快乐。而且最妙的是我和读者的观念合二为一的时候,就像抓起一大把丝线,同时往针孔塞,只要能有一根丝线能进入针孔,我真的……非常喜欢这种感觉,并且乐于追逐这种感觉。”

李白又捞起一颗石子打水漂,这次比第一次多了一步,扔石头的人兴奋地打了个响指。

“也许我真的是被异化了,那么在乎别人的观点,急于在这个世界立足,不过,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,我还另一个理由,一个更要命的理由。”

李白勾勾指头,示意杜甫凑过来,后者也真乖乖听他的话,将自己的侧脸送出去,感受着对方的气息在自己的耳廓徘徊。

“写作是会上瘾的。”

气息的温度撩拨得耳垂滴血,杜甫的身体本能想让他远离,可心上的雀跃却让他挨得更近,最终,他选择后者,闭上眼,感觉自己似乎能看到李白那颗的心脏正在掌中跳动,一下一下,跳动的频率渐渐与自己趋同。

“就算你的身体想要停笔了,你的脑子也会追着你,让你把存放在它那里的故事写下来,一个写完了,还会有下一个,跟一只小仓鼠在跑轮里永远停不下来……哦,对了,你觉得我会是什么品种?”

杜甫的幻想在悄无声息中被戳破了,彼此的距离又一次拉开。

“仓鼠吗?”

李白点点头。

杜甫认真思考了一会儿,答:“银狐吧。”

“有点普通啊。”

“但它白白的,很可爱。”

两人对视了一阵,随即哑然一笑。

“说起来,子美,我还没见过你的作品呢,有机会你也试着写写吧。”

“我吗?”

不等杜甫拒绝,李白就替他拍板了:“就这么决定了,我要交不出稿子时,就用你的文章。”

杜甫还能怎么办,只能哄着:“好吧。”

说完,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不合时宜地破坏萦绕在两人周围的气氛。他们出来得突然,大闹了一场以后,都觉饥肠辘辘。

李白愧疚地摸了摸自家小编辑的头,摸出手机,拨号吼道:“老高,下班了吗?要不要老地方喝一杯,撸个串?”

夜晚第二场聚会的地点在街边的一家露天烧烤店。应邀而来的是李白的旧相识——高适。高适比李白小三岁,正好是大一新生和大四毕业生相隔的距离。李白刚被签下那会儿,一个笔名为“渤海侯”的作者的投稿吸引了他的注意,苍茫荒芜的大漠孤城,镂金铺翠的美人歌舞,两种色调的强烈引来编辑部的叫好。

李白留了个心,想着某天要寻个机会去会一会这位“渤海侯”,然后,他留下的那片心,就成了一枚书签,随着其他书签一起夹进不同的藏书,丢到了书柜深处。那个时候,各式各样的稿件雪花似的袭来,他看花了眼,既叹于前辈、同辈、后辈的才华横溢,又秉持了文人相轻的气性,誓与他们一较高低。

渤海侯投稿在第四年近乎销声匿迹,李白觉得可惜,抡了一圈编辑,总算联系上了高适,隔着电话的相会纵使不够尽兴,于是乎,李白主动登门拜访,两大排罐装啤酒都见了底,高适说,自己毕业后就投身了国家企业,并打算在那里闯出一番天地,至于他的创作生涯则在每日报告和表格中落下了一半帷幕。

“我天,你们两个干嘛去了啊。”

高适刚下班,一身西装的精致整齐,跟两位满身污水的赴约人坐在一起,怎么看怎么怪异。杜甫拉不下脸,到便利店买了两块毛巾,摁着李白擦上衣和裤腿边的水,可惜没多大用处,污渍早已凝固,成了片片大小不一的黑斑。

李白和高适点起菜来熟门熟路,羊肉铺着一层如同被褥的孜然,牛肉焦香酥脆,几粒白芝麻在表层的油脂中飘浮,鸡翅刷了点蜜浆,在火上散发出甜香。一把又一把的肉串不一会儿就摆了一桌,杜甫看着满桌的油腻肉食,忽觉无从下口,只拿起一个玉米,默默啃了。李白和高适等不及菜上齐便把啤酒开了,吵闹的样子当年无异。

李白正式地向高适介绍了杜甫,高适听得杜甫平日的贴心,佯装哭相:“多好孩子,让你给嚯嚯了。”

不出意外,这话招来了李白一顿打,高适也不怕,两个人闹得有来有回。杜甫冷眼旁观,心道这两人加起来不超过五岁,不能再多了。

“我说太白,你最近是江郎才尽了,写的东西都是一个一个字挤出来的吧。”

“哟,当初谁说不会再过多关注那份小杂志了,怎么,没戒掉吗?还想继续写?”

高适咬了一口肉,含糊道:“准确的说,我是在工作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中毒了。”

气氛陡然降了几度几度,李白晃了晃已经见底的就被,问:“你有没有想过转行?做专职作家。”

高适想都没想,摇摇头说:“我是中毒不假,可是我从没想过放弃现在的打拼,你可以说我随波逐流,留恋世俗,但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想法,我想在现在位子上闯出一番天地。不过,现在的我与当年不一样……”

易拉罐拉环被拔开的声音在嘈杂的路边摊里微不可查,可高适觉得那声音格外清晰,让他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运动会,自己站在起跑线前,宣布开始的气枪响得耳膜发痛。

“我两样都不想放弃。太白,你或许会在这辈子独占一座珠穆朗玛峰,而我嘛,我就试试看这辈子能不能占有一座双子峰啦。”

李白没有马上接话,也跟着开了一瓶酒,杜甫默默数着地上的空罐子,觉得自己今晚怕是要负责把人扛回去。

“谁不是在波涛里被推着,能乘风破浪的时候少之又少,我就问你一句,高达夫,你还喜欢写作吗?”

“我爱!”

高适是用喊的。

李白和杜甫都被他的大嗓门吓了一跳,半晌,李白才醒过味来,拍着大腿哈哈大笑。

“哈,那你就继续写,等你写出来,我就有理由断更了,来吧,让现在的读者都见识见识,几年前群雄相会的盛景。”

高适也跟着笑了起来,举杯的时候,啤酒沫儿洒到了他的西装上,他一点儿都不在意,在这样的时刻就该纵情欢乐,管他什么形象礼仪。

老友相会的化学反应带出了一连串不可预见的惊喜。

杜甫望着李白和高适,在往来不绝吵闹中笑出了声。

“子美,你笑什么?”

“没什么。”负责看护酒鬼的小编辑终于开了今晚的第一杯啤酒,“只是突然想到,我该从何下笔了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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